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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惠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第五期警务辅助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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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年12月12日 20:10 发布
来源:惠安公安
为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,因工作需要,惠安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五期警务辅助人员85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交警大队、巡特警反恐大队、法制大队执法办案中心及基层派出所等相关业务单位勤务辅警。男性80人,女性5人。
二、工作职责
履行《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》规定的职责,必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,在公安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。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、内容、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,部分岗位需参加夜班、周末轮值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须为泉州市户籍人口,或在泉州市居住满3年的泉州市以外户籍人口;
(二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法律、法规,品行端正;
(三)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,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;
(四)男性岗位要求具有高中(中专)及以上学历(需承诺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,否则将予以解聘),女性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。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。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;
(五)年龄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即在1987年12月12日至2005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);
(六)男性身高在168cm及以上,女性身高在158cm及以上;
(七)正式报到前应解除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;
(八)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要报考的,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;
(九)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工作实际,下列考生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:烈士的配偶和子女,因公牺牲军人、人民警察、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,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、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、辅警的配偶,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,退役军人,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。
四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
(一)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;
(二)因吸毒、卖淫、嫖娼、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;
(三)受过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、专门矫治教育的;
(四)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、辞退或者解聘的;
(五)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(六)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(七)本人或主要亲属(指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兄弟姐妹,下同)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(八)主要亲属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,或者正在服刑的,或者因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,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,曾被判处刑罚的;
(九)三代直系血亲有遗传性精神病史的;
(十)从泉州市公安机关的辅警岗位离职不满一年的(自离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);
(十一)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五、福利待遇
(一)工资含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伙食补贴、五险一金、年终奖,其中绩效工资根据考评情况发放。平均每月工资约3000元至6000元,并将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。
(二)“五险一金”缴存部分由公安局从个人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。
(三)年终奖根据考核等次发放。
(四)享受教育训练、表彰奖励、慰问优抚、请休假等其他待遇。
六、招聘程序
(一)网上报名
1.报名时间: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23:59截止。
2.报名方式:考生需自行下载《惠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1)并在电脑上如实填写后(其中,表格最下方的签名栏暂留空白不填写),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:3809218621@qq.com ,并在邮箱标题上标注考生姓名。
(二)考试时应携带的材料
1.《惠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》(贴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)一式2份;
2.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;
3.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和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1份,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《认证报告》1份(通过学信网查询,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,学信网网址http://www.chsi.com.cn/);
4.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(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,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);
5.考生若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对象,须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:“烈士的配偶和子女,因公牺牲军人、人民警察、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”须提供烈士或因公牺牲证明,军人、人民警察、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和辅警职业身份证明,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;“现役军人和在职人民警察、公安机关事业编制文职人员、辅警的配偶”须提供职业身份证明,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;“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” 须提供相关证书;“退役军人”须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;“全日制公安专业毕业生”须提供毕业证书。
6.考生若是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,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(须加盖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公章)。
请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夹订好提交审核。
七、考试考核
考试考核由笔试、面试和体能测试三部分构成,面试和体能测试不占比重,成绩按“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计算,考试总成绩等于笔试成绩。面试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直接淘汰,剩余考生进入后续体检等环节,最终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录用,录满为止。
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,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名次排在非优先招聘对象的考生之前。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同属优先招聘对象或同属非优先招聘对象,则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;若考生面试成绩也相同,考生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;若考生长跑成绩也相同,加试一场面试,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。
(一)笔试:采取机考方式,随机抽取100题,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、规章制度常识等。考题为主来源于党的精神、法律法规等范畴。考生可参考《学习资料(2023年度第五期)》(附件2)进行学习。满分100分,60分为合格线。
(二)面试:以面谈的形式,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、政治立场、语言表达、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,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。面试现场打分,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。
(三)体能测试:测试项目和测试标准如下,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,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。
1992年12月12日(含)以后出生的考生,执行30岁(含)以下体能测试标准;1992年12月11日(含)以前出生的考生,执行31岁(含)以上体能测试标准。
注意:参加体能测试前,考生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必须能够适应剧烈运动,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。
受测者分组测,每组不得少于2人,用站立式起跑。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。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,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,登记成绩以分、秒为单位,不计小数。
八、体检
根据招聘计划人数,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,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,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。因工作性质特殊性,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。
九、政审
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,主要审查遵纪守法、思想政治等情况,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,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。
十、公示及确定聘用名单
对政审合格的考生予以公示,经公示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考生,确定为聘用对象。聘用对象须服从内部岗位二次分配,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,解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进入公示环节后,不再递补。
十一、注意事项
(一)招聘过程中,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资料,并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。若填报信息错误、不全、失真,提交的证件材料存在虚假或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责任自负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,并列入考生诚信档案,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。
(二)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及体检表,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,不再退还。
(三)“惠安公安”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,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务必确保通讯畅通。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。
(四)惠安县公安局政工室咨询电话:0595-87371829 (限工作日期间8:00-12:00、14:30-17:30)。
(五)本公告由惠安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