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工作需要,我校泉州数字研究院拟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3名,工作地点为泉州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招聘基本条件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爱岗敬业,无党纪、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;
2.踏实肯干、坚守保密职责,具备良好的沟通、协调与团队合作能力,抗压能力强,能接受突发任务;
3.本科及以上学历;
4.满足具体岗位的专业等相关要求。
二、岗位要求及岗位职责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个人申报
应聘者于2023年10月11日前将个人简历、身份证、毕业证及学位证、成绩单、资格证书、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、根据所报岗位命名(如姓名+科研助理1)、打包后一起发送至qz-szyjy@hqu.edu.cn。
(二)考核
团队根据岗位需求,结合应聘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,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,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。
考核方式及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:1,方能组织考核。若比例未达3:1,确因岗位急需,经审批,方可组织考核;在此情况下组织的考核,应聘者成绩需不低于总分的70%,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。
经综合考核、职业特质测评、体检合格后,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。
(三)聘用
团队确定拟聘人选,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,接受监督和举报。公示无异议,办理有关聘用手续。如无合适人选,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。应聘者原则上应在接到聘用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,报到时境内毕业生应双证齐全,境外毕业生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。
四、薪酬待遇
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委托型项目制管理,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,首个聘期3年。
五、有关问题说明
1.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。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,不得参加此次应聘。
2.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。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,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。
3.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。体检参照《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》的要求执行。
4.招聘相关信息会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,请密切关注。
5.咨询电话:曾老师,0595-22699020。